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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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GY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的技术评分标准中驱动电机要求这一项评审依据,我司驱动电机实际额定功率120/峰值功率240,因公告扩展时间长、公告扩展费用高,我司驱动电机实际功率已通过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完全可以满足客户实际使用需求。 答复:可以提供检测报告。技术评分标准中的“驱动电机要求”,其评审依据调整为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所投车型的CMA认证(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的内容为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技术评分标准中“动力电池要求”,其评审依据现修改为: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所投车型的CMA认证(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的内容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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