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始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始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SJS-202511TL-******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SJS-202511TL-******1 | |||||||||||||||||||||||||||
| 1.招标条件 |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业州镇当阳村、杉木村,长梁镇罗家嘴村、天生桥社区、百股水村、白云村;花坪镇石马村、周塘村、关口村;官店镇鱼精坝村、后坪村、大庄坪村、刘家包村。 建设规模:完成建始县2025年新建10000亩 、改造提升5000亩的建设任务及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相关物资的采购;具体建设内容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89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由农业农村部门核发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产品通用名”或“商品名”栏须包含有机肥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执行标准为《有机肥料》(NY/T525-2021)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完全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的承诺书或声明(格式自拟);③由农业农村部门核发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产品通用名”中“商品名”栏须包含土壤调理剂),其质量必须符合GB/T 32741-2016 《土壤调理剂 通用要求》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完全符合GB/T 32741-2016 《土壤调理剂 通用要求》的承诺书或声明(格式自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及供货的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近5年(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综合整治或农田水利建设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千亿斤粮食等)施工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均认可,上传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①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失信信息(网站******/查询)查询无失信记录;④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个,资料员1个。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投标需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须按要求填写完整。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施工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厂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27至2025-12-1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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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6日 |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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