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张家界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局
规划地点:张家界市中心城区
基本概况:为了营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卫生城市,要建立体制健全、设施完善、布局合理、采用先进技术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环卫作业和管理体制,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全过程实施有效管理。将张家界************管理局特编制《张家界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评价基准年:202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