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
工程规模:综合治理河长14.5km,新建护岸及相关附属建筑物。(最终建设内容以实际批复为准)。
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后 2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
3、技施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现行规程规范、工程审批要求,完成关于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奇峰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编制服务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书及其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或批复等)的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乙级及以上(含 乙级 ) 资质 , 具 有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