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石峰山路、珠塘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石峰山路、珠塘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零发改[2022]158号,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756.5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石峰山路、珠塘路);
1.2.2 建设地点:零陵区黄田铺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石峰山路、珠塘路,位于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建配套道路总长1822米,道路总面积约35553平方米,其中珠塘路长1090米,红线宽度12米;石峰山路长732米,红线宽度24米(具体以施工设计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石峰山路、珠塘路,位于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建配套道路总长1822米,道路总面积约35553平方米,其中珠塘路长1090米,红线宽度12米;石峰山路长732米,红线宽度24米。建设内容涵盖道路工程、雨污分流管网、给水系统、强弱电管道、燃气管道、通信管线等配套设施,建成后满足园区道路使用标准及功能需求。投标最高限价为:9756.52万元,工程费用为:9618.89万元,设计费为:42.41万元,不可预见费:95.22万元;
1.5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下,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道路工程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 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 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4、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 、QQ:******81。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 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详见招标文件。
9.7 联合体投标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将 CA 锁一起操作报名。
9.8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秦凌科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中亚家园1408室
联 系 人:孙黎明、伍素鹃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稀土产业园建设项目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