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64,086.67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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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采购邀请书 | 164,086.67 元 | 1(祥见附件) | 164,086.67 元 |
- (1) 详见附件采购邀请书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18 14:3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所有比选申请书文件盖章后的PDF文件
- (一)交付时间: 30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 两江新区人和万年路169号(京海小城小区内)
- (三)验货方式:
******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工程量清单一致。
3、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比选处理。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
5、本工程将设置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64086.6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262.21元。供应商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超过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比选处理。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比选处理。
6、材料(含设备)要求
6.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自行确定价格及品牌,并计入响应报价。
6.3、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选后不调整。
6.4、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外运输费、采保费、上下车费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水平运输费、垂直运输费和整个施工期间对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所发生的费用均纳入相应项目报价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备案后支付审计结算价款的100%,审计后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支付工程款之前,承包人一次性缴纳并转入发包人提供的指定帐户中,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后若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退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周兴辉
- 联系电话: ******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