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芷江县岩桥片区城乡文旅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12
怀化市芷江县岩桥片区城乡文旅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管理中心 (甲方) |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芷江县岩桥片区城乡文旅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5】30037
(3)项目内容:************居民增收致富;完善城乡文旅融合发展体系,提升片区旅游吸引力和文化影响力,将岩桥片区建设成为城乡文旅融合发展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示范区域。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张 俊 。
(6)联系电话: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81000.00元
大写:捌拾捌万壹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þ分期付款:
(4.1)供应商按审查要求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方案资料获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的初步设计成果资料一式八份,含可编制的电子版及PDF文件资料一份,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工程合同总费用的70%(即616700.00元);
(4.2)提交完正式的初步设计成果资料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施工设计图纸资料交采购人审查及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纸、资料8份;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工程合同总费用的20% (即176200.00元);
(4.3) 采购人在工程完工后向供应商付清尾款(即88100.00元)。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初步设计自2025年6月12日起,2025年7月12 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及审定稿资料;施工设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技术服务截止至本工程竣(完)工验收。
(2)地点:芷江镇、岩桥镇。
(3)方式: 送达或邮寄 ;
(4)履约担保:无 ;
(5)质量保证金:无 。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组或采购人组织的审查会。
(2)验收方式:通过项目成果审查会。
(3)验收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6月11日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
合同订立地点:******管理中心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管理中心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婷婷 法定代表人: 张旭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工行长沙市岳麓支行
账 号:************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