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5年白石镇天河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00.3KW屋顶光伏发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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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 名称 |
黔江区2025年白石镇天河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00.3KW屋顶光伏发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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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码 |
************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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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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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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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 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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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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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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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982508.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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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994806.49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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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971559.9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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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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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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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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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人民政府(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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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盖章):******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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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