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X174(东山至鹅公)公路提质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宁县X174(东山至鹅公)公路提质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绥发改投[2021]2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绥宁县交通运输局以绥交发[2021]89号文批准,招标方式已由绥宁县发改局以绥发改招[2021]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省补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省补助占比例57%,县财政占比例43%。招标人为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绥宁县X174(东山至鹅公)公路提质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东山侗族乡与X003相接,途径白岩村、老塘村、鹅公村终点鹅公岭侗族苗族乡街上,全长8.99Km,其中东山乡境内4.6Km,鹅公乡境内4.39Km。本项目拟建为三级公路标准,提质改建,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结构层厚度为级配碎石+水稳层(下基层)+水稳层(上基层)+下封层+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细粒式)共计51cm。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均实行公开招标,为了确保本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具体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桩号 |
里程(km) |
招标范围 |
一标段 |
鹅公段 |
K4+600--K8+990 |
4.39Km |
本次招标范围为绥宁县X174(东山至鹅公)公路提质改建工程施工,共分2个标段,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
二标段
|
东山段 |
K0+000--K4+600 |
4.6Km |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独立完成过三条不低于6公里三级公路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查验以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网上截图的主要工程量需体现宽度、长度 )(或网上打印件),提供官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均无在岗项目,并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缴纳方式: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2******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规定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服务中心。电话:****** ******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3: 项目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 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商贸街五巷靠河边二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
邮 箱:******
招投标监督机构: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服务中心
电 话:****** ******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独立完成过三条不低于6公里三级公路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查验以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网上截图的主要工程量需体现宽度、长度 )(或网上打印件),提供官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后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截图。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还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应附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和密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人员均无在岗项目,且需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上述所有证件应采用清晰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