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庙子镇龙潭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76号-1 | ******人民政府庙子镇龙潭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 ****** | ****** | 是 | ******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次磋商对供应商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磋商。
2、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