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农招〔202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已由******人民政府以庆政函〔2025〕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法人为******办事处,招标人为******办事处,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街道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街道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项目位于******街道大坂洋村、大济村、大塘源村、道岗村、同源村、乌林村、星光村及周墩村等8个行政村。本工程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约590.7亩、耕地功能恢复521.06亩。
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整治571.97亩,土方回填56m?,新建石坎875m,新建(修建)483m。(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修建)灌水渠15161m,新建(修建)排水渠964m,新建跌水 12座,涵管169m,新建(修建)堰坝8座,管道10919m,沉沙池19座,修复蓄水池护栏 12m。(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修建)生产路13122m,新建(修建)机耕路6387m,回车场11处,会车道2处,下田坎26处;
耕地功能恢复主要建设(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整治530.74亩,新建石坎461m。(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修建)灌水渠4639m,新建跌水7座,涵管47m,新建(改建、恢复)堰坝10座,管道4577m,沉沙池54座、窨井22个。(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修建)生产路7812m,回车场7处,下田坎7处;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元;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5 年 07 月 22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 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417 ******街道濛洲街222号)。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招标人定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417 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庆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事处
地 址:******街道石龙街58号
联 系 人:鲍世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9号二单元
联 系 人: 吴丽萍
电 话: 0578-******
行业监督部门:庆元县******农村局
电 话:******
招 标 ******办事处
******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