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务院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3年延安区域油田维护及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联系人: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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