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89,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因工程量清单出现缺陷,现已更正并重新上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更改为: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其他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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