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8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阳泉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平定县2025年度建设任务)施工合同(十五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3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原合同第四款第3项支付方式:“在割灌整地完成后,根据监理上报的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一次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变更为“经监理签发工程开工令,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在割灌整地完成后,根据监理上报的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一次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2025年工程款支付次数由两次变为三次。
变更日期:2025-06-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林业局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