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1]XN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埠岗村农村大集市建设配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内容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5 08:30:00,更正为:2025-07-30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5 08:30:00,更正为:2025-07-30 08: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中商务项评分细则更正为以下内容: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8.0000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1、技术负责人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情况进行评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2、现场人员配备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施工人员中具有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劳务员岗位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人员重复不得分】 |
3、业绩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①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施工合同文本复印件; 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每个有效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资料的业绩将不予计分。 |
4、服务评价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满意度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满意证明材料,材料上均需体现建设单位的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5、无不良行为记录 | 3.00 | 是 | 供应商书面承诺自******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行政处罚、警告、通报等)的得3分,有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分。注:各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6、安全责任事故承诺 | 3.00 | 是 | 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得3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大埠岗镇大埠岗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凤岗新城西路1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贵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1]XN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埠岗村农村大集市建设配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内容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5 08:30:00,更正为:2025-07-30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5 08:30:00,更正为:2025-07-30 08: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中商务项评分细则更正为以下内容: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8.0000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1、技术负责人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情况进行评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2、现场人员配备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施工人员中具有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劳务员岗位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人员重复不得分】 |
3、业绩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①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施工合同文本复印件; 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每个有效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资料的业绩将不予计分。 |
4、服务评价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满意度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满意证明材料,材料上均需体现建设单位的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5、无不良行为记录 | 3.00 | 是 | 供应商书面承诺自******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行政处罚、警告、通报等)的得3分,有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分。注:各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6、安全责任事故承诺 | 3.00 | 是 | 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得3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大埠岗镇大埠岗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凤岗新城西路1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贵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