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桑植县大溪沟水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湖南省桑植县大溪沟水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桑植县大溪沟水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空壳树乡
主要建设内容为:1、灌溉管道工程:新建灌溉干管6条,总长度55.18km;新建灌溉支管7条,总长度14.36km。2、灌排渠道工程:新建灌排渠道56条,38.37km。3、水源工程:新建泵站3处,新建拦河坝19处,除险加固山塘24座。4、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工程:新建水位流量监测点20处;新建管道流量监测点16处;新建数字孪生灌区管理平台1套;新建信息中心1处,与新建管理用房结合;新建管理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200.00m2。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管理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