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全域供水户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11-26 11:27:5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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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全域供水户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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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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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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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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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市郫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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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街道(太平村、鹃城村)、唐昌镇(柏木村、永安村)、友爱镇(释迦桥村、三元场社区)给水管道提升改造,新建给水管道591747m,其中:DN25~DN65PE100塑料给水管533084m、DN100~DN200球墨铸铁给水管58663m,包含管网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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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4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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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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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展招标代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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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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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1-26 00:00至2025-12-0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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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1-26 00:00至2025-12-0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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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为基础分档计费:单批次招标金额在5 万元(含)- 50 万元(不含),按5000 元收取;单批次招标金额在50 万元(含)- 100 万元(不含)按8000 元收取;单批次招标金额在1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不含)的下浮20%;单批次招标金额在1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不含)的下浮25%,单批次招标金额在5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不含)的下浮30%,单批次招标金额在1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不含)的下浮35%。(1.含专家费;2.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下浮比例计算。若该标段中标价是单价或费率无法计取中标金额总额等情况,则以该标段供应商与招标人办理的结算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若在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完成并提交资料汇编后仍无法计取该标段中标或结算金额总额,则以该标段招标(或采购)预算金额为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注:本合同系系统生成的模板,合同第一条所写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系前期预估金额,最终按上述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完成评标结果复核,包括但不限于:(1)评审专家资格、签字、评分、分值合计等评标报告的复核:(2)投标文件形式、资格、响应性以及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报价、企业综合实力的复核;(3)非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关联关系查询。复核无误后出具复核无误的结果报告一并装入汇报,若出具结果报告后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免收该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并赔偿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违约金。 4.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完成指定项目的工程、服务和货物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5.乙方知悉并理解,在满足前述各项付款条件的情况下,财政资金或专项债资金拨付给甲方是甲方付款给乙方的先决条件;且乙方承诺不追究因财政资金或专项债资金拨付滞后而造成甲方延期付款的相应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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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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