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委员会关于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9835.81万元,项目采用(非)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 项目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尖界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排水工程(含海水取水、尾水排放)、取水设施工程及尾水处理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为:(1)设计取水规模为30万吨/天,采用“海水取水 取水泵房 滤布滤池 清水池”方案。(2)尾水处理工程设计排水处理能力为22万吨/天,采用“三池两坝”工艺(3)海水取水工程含11.8x16.3x11.0m 取水头部 1座、海域开挖段DN2000取水管353米、陆域顶管段DN2000取水管709米、陆域开挖段DN2000取水管18米。(4)取水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63万平方米(24.4亩),含集水井、取水泵房、滤布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排水池、吸水井、管理用房等。(5)尾水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48万平方米(67.2亩),布置沉淀池、曝气增氧池、生态净化池、污泥收集池、综合管理用房。(6)尾水排放工程含陆域开挖段 DN1500尾水管 2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排水工程(含海水取水、尾水排放)、取水设施工程及尾水处理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为:(1)设计取水规模为30万吨/天,采用“海水取水 取水泵房 滤布滤池 清水池”方案。(2)尾水处理工程设计排水处理能力为22万吨/天,采用“三池两坝”工艺(3)海水取水工程含11.8x16.3x11.0m 取水头部 1座、海域开挖段DN2000取水管353米、陆域顶管段DN2000取水管709米、陆域开挖段DN2000取水管18米。(4)取水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63万平方米(24.4亩),含集水井、取水泵房、滤布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排水池、吸水井、管理用房等。(5)尾水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48万平方米(67.2亩),布置沉淀池、曝气增氧池、生态净化池、污泥收集池、综合管理用房。(6)尾水排放工程含陆域开挖段 DN1500尾水管 20米。
2.4 招标控制价(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年06月23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 180
2.6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jy/)(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500000.0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乐东县黄流镇尖界村集中取水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服务中心三楼) 乐东开标室2(适用于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按合同要求提供)
******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ggzyj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ggzyj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ggzyjy/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东县乐祥路城投公司综合楼
联系人(全称): 周工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联系人(全称): 麦工
电 话: ******
监督部门名称: ******农村局
电 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