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工作吊篮租赁服务询价询比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LQ8GS-522DZZHCZ-WZ-009)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工作吊篮租赁服务询价询比采购
招 标 人:******有限公司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项目部(电话:****** )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8月5日 10时至2025年8月8日 10时
******有限公司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工作吊篮租赁服务询价询比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882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055.8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合计(元) | 备注 |
1 | 工作吊篮租赁服务 | 个 | 28 | 88055.8 | 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一切费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有限公司 | 国道 522 线(原沿黄干线公路)平陆至曹川段米汤沟大桥重建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
无
******有限公司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项目部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