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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劝学路小学新建项目、沧州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建设项目、沧州市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沧县劝学路小学新建项目、沧州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建设项目、沧州市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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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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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 ******委员会沧发改投资【2025】631号、沧发改投资【2025】627号、沧发改投资【2025】628号、沧发改投资【2025】6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沧州市财政、沧县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学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门卫等;配套建设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旗台、绿化、硬化等。其中: ******小学新建项目约2649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沧县劝学路南侧、勤学路北侧、枣乡大道西侧; ******小学东校区建设项目约2169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兴沧路以南、汇兴路以北、鹭飞街以东、规划路以西; ******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约18791.6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运河以东、王希鲁街以西、南浦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约33241.6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泰岳东街东侧、武林大道西侧、流津路南侧、守真路北侧。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结算审核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 (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5)专项咨询服务目标:在满足甲方需求的前提下,竣工结算额建安费控制在初步设计的建安费范围内且竣工决算金额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2.2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设计管理、招标代理、协助管理等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专业咨询服务。 (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提供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等。 (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及审核、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认质认价,施工过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工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核,项目投资控制过程中的造价指标分析等。 (3)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工程设计阶段的管理、设计变更管理、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成本控制等。 (4)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招投标咨询、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和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 (5)项目协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综合协调管理服务;③协助现场管理;④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⑤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配合审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监或在建工程,并提供近期(近期指2024年12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均可); (2)专项负责人要求: 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监工程,并提供近期(近期指2024年12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 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期(近期指2024年12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 设计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期(近期指2024年12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 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提供近期(近期指2024年12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委派);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管理 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8 09:002025-07-2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2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7.******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65%计取;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 7.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教育局, 联系人:苏林,电话:0317-****** ******教育局, 联系人:陈景超,电话:0317-****** ******有限公司,联系人:付晓晨,电话:0317-************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蒙蒙,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投标人/供应商 2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向海路安平机动车检测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508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晓晨

联系人: 李蒙蒙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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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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