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5-36-07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一、核心部件磁体、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放大器均为原厂自主研发生产,与磁共振整机系统为同一制造商,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现更正为“█一、核心部件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与磁共振整机系统为同一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或承诺函”。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一、为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前沿技术平台,各家需要提供uMR680或Voyager AIR或Ambition或Altea等磁共振机型,其他未提到的品牌提供对标的最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现更正为“一、为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前沿技术平台,各家需要提供uMR680或Voyage******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二、投标产品的磁体、梯度放大器,射频放大器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现更正为“█二、投标产品的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或承诺函)”。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50”现更正为“2、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45cm”。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2、原厂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1套”现更正为“22、原厂独立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1套”。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3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3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患者检查孔径:≥70cm”删除,实质性参数增加第10条:“★10、患者检查孔径:≥70cm”。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中“产品的技术参数”第3包的第3条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为21项”现修改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为20项”。
1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中“4.3 须单独报价配件(或附件)一览表”第2包的内容更正为:
序号 | 配件(或附件)名称 | 单位 | 计入本次投标总价的数量 (数量为0则不计入本次投标总价) |
1 | 三方屏蔽工程 | / | 1 |
2 | 水冷机 | 台 | 1 |
3 | 磁共振专用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 台 | 1 |
4 | 高压注射器 | 个 | 1 |
5 | 报告工作站 | 套 | 1 |
6 | 独立后处理工作站 | 套 | 1 |
7 | 双立柱式铁磁探测系统 | 套 | 1 |
8 | 防磁耳机 | 个 | 2 |
9 | 医用影像显示器(4M) | 台 | 1 |
10 | 无磁转运担架车 | 台 | 1 |
11 | 计算机备用电源 | 套 | 1 |
12 | 病人监视系统 | 套 | 1 |
1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现修改为: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 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授权书或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 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一) |
2 | 信用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3.3项要求,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 (1)信用中国网站 (******);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3)中国政府采购网 (******/);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3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二) |
4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主体证明材料 (1)制造商直接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2)******集团公司)设立的贸易公司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①贸易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制造商及贸易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涉及的各方主体均须在证明上盖章)。 ******集团公司)产品的承诺。 2、资质证明材料: (1)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符合条件的贸易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投标产品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 (3)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1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中“所投产品业绩”的备注说明现修改为“注:(1)所投标包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2)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的供货主体,但业主单位(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3)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供货发票(提供的材料中所有内容均不得涂改、遮盖,发票中购买方名称须与合同业主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入业绩数量。”
1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其他”中增加第5.5条:“5.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交付验收后停产,所投产品配件须保证十年以上持续供货。”
1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2.10条“关于投标主体的补充要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2.10 | 关于投标主体的补充要求 | ******集团公司)产品的贸易公司可视同为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一设备******集团公司)设立的贸易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1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内容及范围中“2.1采购内容”的“单套限价”单位为“万元”。
1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9:30。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7:00。
更正日期:2025年6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雨朦、李星、倪孟杰、许亮、章永兴
电 话:0551-******、0551-******、0551-******、0551-******、0551-******、******(施)、******(许)
五、附件
1.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更正公告
2.原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