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507QT-******1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1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 元(占比:/%);自筹: ******0 元(占比: 100 %);贷款:/元(占比:/%);外资:/元(占比:/ %);其他:/元(占比:/ %)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咸安区马桥镇仁窝村、垅口村及桂花镇毛坪村。
建设规模: 矿区面积为0.5440km?,根据勘探报告,采矿权内资源量/矿石量(白云岩矿资源量/矿石量)为9704.23万吨,其中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量为4762.32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量为4941.91万吨,年设计开采规模400万吨,开采年限22.8年(含基建期)。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 +F+O总承包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中标人实施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各类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等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招标人采购的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后续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及销售,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8月25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合同估算价: 34885.11万元 。
2.3 其他:2.3.1本工程总投资费用104398.9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34885.11万元。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费组成为:工程费用为33694.5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294.65万元,施工图图审费9.49万元,工程预备费为886.47万元;第二部分矿山运营部分:矿产品采购单价不得低于16.38元/吨。
2.3.2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305 日历天;运营期:与国家主管部门批复的矿山开采期同步。
2.3.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矿山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 月23 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7月28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安区旗鼓大道232号商东A15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玉泉街100号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雷涛 |
联 系 人: 饶东、熊狮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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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2025 年 7 月 22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