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1/2024-04103
公开责任部门: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公开日期:2024-07-11
发 布 文 号: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访 问 量:
慈利县江垭镇白岩峪村水果基地产业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白岩峪村水果基地产业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交函【202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慈利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慈交基字【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及慈利县交通局统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江垭镇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起于江垭镇江垭村,与国道241线平面交叉,止于江垭镇白岩峪村,项目全长4.66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层为:
(一)挖除原路面结构层、碎石路面路段。
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0cm厚碎石垫层,路面总厚度46cm。
(二)路面碎石化路段。
1.原水泥砼路面部分:20cm厚原水泥混凝土碎石化+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路面厚度46cm。
2.填/挖方加宽部分:60cm厚开山石渣+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厚度86cm。
(三)主要安防设施。
波形护栏3074米,混凝土护栏166米,标志牌43块,标线1626.04m²。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
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
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或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完成报名。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
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慈利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
9. 附件
附件1:项目概况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10. 特别提示
10.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的规定执行。
10.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3履约担保
******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0.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
同金额后的差额。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张家界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
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4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5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10.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
方式:tel:0731-******qq:******76。
10.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131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居委会2组慈利县二完小操场正对面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吴玉峰
联系电话:******
附件1:项目概况1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
1.1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起于江垭镇江垭村,与国道241线平面交叉,止于江垭镇白岩峪村,项目全长4.66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层为:
(一)挖除原路面结构层、碎石路面路段。
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0cm厚碎石垫层,路面总厚度46cm。
(二)路面碎石化路段。
1.原水泥砼路面部分:20cm厚原水泥混凝土碎石化+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路面厚度46cm。
2.填/挖方加宽部分:60cm厚开山石渣+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厚度86cm。
(三)主要安防设施。
波形护栏3074米,混凝土护栏166米,标志牌43块,标线1626.04m²。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建设条件
1. 地形与地貌简况
1.1 慈利 1.1.1 地形、地貌
慈利县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东部,地处武陵山脉东部边缘,澧水中游,东北与石门县毗连,东南与桃源县接壤,西北与桑植县相邻,西南与永定区连接,地处东经110°
27′~111°20′,北纬29°04′~29°41′。慈利县境东西最大距离72.2km,南北最大距离69km,总面积3480km2。
三、建设要求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1 工期要求:6个月(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1.3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破坏及污染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1 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2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细化。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担保意向书
(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10.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
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月日
说明:1.履约担保意向书出具人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诺书
至(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项目成交;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3.合理投标报价,保证本公司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4.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一审:朱振兴
二审:吴玉峰
三审:熊姜华
公开责任部门: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公开日期:2024-07-11
发 布 文 号: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访 问 量:
慈利县江垭镇白岩峪村水果基地产业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白岩峪村水果基地产业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交函【202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慈利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慈交基字【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及慈利县交通局统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江垭镇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起于江垭镇江垭村,与国道241线平面交叉,止于江垭镇白岩峪村,项目全长4.66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层为:
(一)挖除原路面结构层、碎石路面路段。
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0cm厚碎石垫层,路面总厚度46cm。
(二)路面碎石化路段。
1.原水泥砼路面部分:20cm厚原水泥混凝土碎石化+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路面厚度46cm。
2.填/挖方加宽部分:60cm厚开山石渣+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厚度86cm。
(三)主要安防设施。
波形护栏3074米,混凝土护栏166米,标志牌43块,标线1626.04m²。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类别③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 k0+000~k4+664 ,详见施工图 | 全长4.664公里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
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
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或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完成报名。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
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慈利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
9. 附件
附件1:项目概况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10. 特别提示
10.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的规定执行。
10.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3履约担保
******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0.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
同金额后的差额。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张家界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
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4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5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10.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
方式:tel:0731-******qq:******76。
10.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131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居委会2组慈利县二完小操场正对面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吴玉峰
联系电话:******
附件1:项目概况1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
1.1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位于江垭镇境内,起于江垭镇江垭村,与国道241线平面交叉,止于江垭镇白岩峪村,项目全长4.66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层为:
(一)挖除原路面结构层、碎石路面路段。
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0cm厚碎石垫层,路面总厚度46cm。
(二)路面碎石化路段。
1.原水泥砼路面部分:20cm厚原水泥混凝土碎石化+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路面厚度46cm。
2.填/挖方加宽部分:60cm厚开山石渣+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厚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厚度86cm。
(三)主要安防设施。
波形护栏3074米,混凝土护栏166米,标志牌43块,标线1626.04m²。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建设条件
1. 地形与地貌简况
1.1 慈利 1.1.1 地形、地貌
慈利县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东部,地处武陵山脉东部边缘,澧水中游,东北与石门县毗连,东南与桃源县接壤,西北与桑植县相邻,西南与永定区连接,地处东经110°
27′~111°20′,北纬29°04′~29°41′。慈利县境东西最大距离72.2km,南北最大距离69km,总面积3480km2。
三、建设要求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1 工期要求:6个月(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1.3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破坏及污染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1 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2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细化。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担保意向书
(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10.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
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月日
说明:1.履约担保意向书出具人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诺书
至(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项目成交;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3.合理投标报价,保证本公司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4.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一审:朱振兴
二审:吴玉峰
三审:熊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