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溪沟排水防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溪沟排水防涝工程
建设单位: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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