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监理”一体化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安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4〕5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安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5〕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平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安平县利用上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安数政规【2025】1号)规定进行预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当地财政资金加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包含道路工程和充换电设施工程两部分。道路工程拟在安平县8个乡镇的83个乡村等地方布局,修复42条乡村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463150平方米;按照乡镇建设标准配置单侧应急照明太阳能路灯2806盏;完成8个乡镇乡村的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共设置垃圾桶2490套。
充换电设施工程拟在安平县8个乡镇的83个乡村建设直流充电桩239台,超级充电桩11台,直流充放电桩6台,交流充电桩142台,建设车辆雨棚425平方米,增加变压器81台(增加电力容量26.8MVA)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1.3“代建+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21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即36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和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 1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如已确定中标人的则为中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9日上午09:00至2025年7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两个网站必须都要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4)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按照《安平县利用上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安数政规【2025】1号)规定进行。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国栋,联系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安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监理”一体化预招标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联系方式
地 址:安平县红旗大街126号
联系人:臧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马国栋、韩旭、许倩、刘朝
电 话:0311-******、******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