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就二期扩建1X1000MW煤电机组汽车煤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工程(招标编号:JG2024-12-204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24年11月20日13时3******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有限公司二期扩建1X1000MW煤电机组汽车煤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JG2024-12-2045
3、主要招标内容:二期扩建1X1000MW煤电机组汽车煤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工程
4、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元
******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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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236号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