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09913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且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畴。现由招标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完成编制《盘龙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所有工作内容,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围绕“十五五”期间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明确发展战略目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重大项目谋划、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社会治理与风险防范、文化传承与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及对外开放等方面,重点是涉及盘龙区未来五年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最终编制完成《盘龙区“十五五”规划纲要》。按时提供成果给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印发施行后终止。
2.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在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约定项目的编制工作,并对项目的技术质量负责。
2.5招标规模:4000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万元整)。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或季度或月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或季度或月度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5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09:00至2025年7月31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邹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完成报名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邹蓉,******)。
4.3如有开票需要请联系昆明晨晟的发票客服,QQ:******54。
5.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
5.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竞争性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5.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改革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481号
联系人:冯老师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及电话:邹蓉(******)、李曼溪(******)
传 真:(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