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符合资格的机构承接“护苗成长”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护苗成长”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越秀区“护苗成长”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需求表》(附件)。
(四)服务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遴选。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截至公告之日起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财务报表);
(五)服务方案、报价表和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六)机构简介(近三年如有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的,请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同类项目经验材料(如有中标政府机关涉儿童工作经验的,请至少提供一份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的复印件)等。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须制订成册(封存提交),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报名方式
参加遴选的机构须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部分资料需核对原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民政局三楼301室(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20-******。
六、评审方式
(一)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将成立评审小组,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对参加遴选机构的服务、商务、价格、信用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1家承接机构。
(二)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遴选无效,由越秀区民政局重新组织遴选。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按流程与越秀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
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越秀区“护苗成长”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需求表
一、需求总览
二、评审细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护苗成长”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越秀区“护苗成长”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需求表》(附件)。
(四)服务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遴选。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截至公告之日起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财务报表);
(五)服务方案、报价表和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六)机构简介(近三年如有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的,请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同类项目经验材料(如有中标政府机关涉儿童工作经验的,请至少提供一份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的复印件)等。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须制订成册(封存提交),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报名方式
参加遴选的机构须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部分资料需核对原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民政局三楼301室(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20-******。
六、评审方式
(一)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将成立评审小组,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对参加遴选机构的服务、商务、价格、信用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1家承接机构。
(二)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遴选无效,由越秀区民政局重新组织遴选。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按流程与越秀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
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越秀区“护苗成长”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需求表
一、需求总览
|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 ||
| 服务对象:越秀区在册困境儿童 | ||
| 服务需求及指标 | ||
| 序号 | 内容 | 指标 |
| 1 | 开展专业服务推动心理健康知识普及 | 1.服务困境儿童≥350人次; 2.开展心理健康专项活动≥5场次。 |
| 2 | 开展困境儿童专业心理健康评估 | 1.困境儿童专业心理评估≥150人; 2.特殊困境儿童个案跟进≥10人; 3.出具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分析报告≥1份。 |
| 3 | 开展基层工作人员关于心理健康专业培训 | 1.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专业培训≥2场次; 2.培育服务困境儿童的志愿服务队伍≥1支; 3.制作心理健康监测评估操作指引手册≥1套。 |
| 项目人员配备:建立一支专业技能较强、较稳定的服务队伍,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主管(督导)持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团队工作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者资质或具备心理健康专业知识。 | ||
二、评审细则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报价得分30.0分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35.0分 | |
| 价格合理性评分 (30.0分) | 报价合理性 (30.0分) |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报价单位的报价中(校对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30%。报价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45%,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
| 商务部分 (35.0分) | 承接机构资质情况 (10.0分) | 1.须为国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2.单位组织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以上能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如设立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复印件的,得10分。反之不得分。 |
| 同类项目 经验 (15.0分) | 2022年以来,根据各报价单位承接政府部门 或相关事业单位关于心理健康服务或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分,每个项目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注: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计算得分。 | |
| 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情况 (10.0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项目工作团队(10分): 1.团队配置专职人员超过3人(含),且项目主管(督导)持社会工作者职称,其他人员应 至少有1人具备社会工作者职称或心理专业知识的,得10分。 2. 部分满足需求的,得5分。 3.没有配置不得分。 | |
| 技术部分 (35.0分) | 服务提供方案 (15分) | 要求方案详细,且能根据提供服务内容提供明确响应及论述,清晰地说明项目运作过程,提出完善且有效的工作措施。 优:方案具体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并较好满足遴选要求,得12~15分; 良:方案具体详细、但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遴选要求,得8~11分; 中:方案简单有缺漏、实施过程中工作要点及采取的对应措施的准确性及针对性一般,4~7分; 差:方案可操作及可实施内容较差的,1~3分; 没有相应方案则不得分。 |
| 项目服务指标(20.0分) | 开展专业服务推动心理健康知识普及(5分): 1.方案或项目执行指标内,开展心理健康专项活动≥5场次、服务困境儿童≥350人次的,得5分; 2.未在方案提及或未设置指标的,不得分。 | |
| 开展困境儿童专业心理健康评估(5分): 1.方案或项目执行指标内,开展困境儿童专业心理评估≥150人、特殊困境儿童个案跟进≥10人,并出具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分析报告≥1份,得5分。 2.指标设置不足或没有的,不得分。 | ||
| 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服务(5分): 1.方案或项目执行指标内,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专业培训≥2场次、培育服务困境儿童的志愿服务队伍≥1支、制作心理健康监测评估操作指引手册≥1套,得5分。 2.指标设置不足或没有的,不得分。 | ||
| 落实保密措施(5分): 1.提供的保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对象的档案资料的保存、移交和信息保密措施;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承诺要求,并提供内部的保密承诺书样式的,得5分; 2.未完整提供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