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2025-XM23-FGCFW-001 |
项目名称 | 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先开段第三方代理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有限公司-2025-XM23-FGCFW-001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5-04-15 09: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5-04-18 12: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4 | ||
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泽晖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事务所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服务内容为: (一)代为应诉; (二)协助我司收集证据材料,准备答辩状,证据目录等相关材料; (三)向法庭提供证据,发表代理意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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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事务所)。 (二)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应征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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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以下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1.报价文件; 2.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其他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如有); 3.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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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报价为包干价,最高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包括资料费、差旅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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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