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净水药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净水药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包******有限公司(乙方) 包******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净水药剂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2025]0063 3、项目内容: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净水药剂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包1:何朝晖 ****** 包2:曾佳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包1:小写:******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壹仟壹佰元整 包2:小写:927600元,大写:玖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1月21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21日。 2、地点: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 3、方式:包干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11月21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监督人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