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变更公告
一、补充内容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2.补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警戒价、D值、清单总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中;
(2)本项目招标范围由原“一标段:太阳山镇兴民村;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龙兴村”现变更为“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资质要求:二标段由原资质要求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的“澄清文件”中。请各投标单位在“澄清/答疑文件”中下载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3.友情提示: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村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马伏国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联 系 人:马伟
电 话:******
******有限公司
时 间: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