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澄清补遗-4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进行以下内容澄清:
1、标段一施工招标技术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2.3.1对外省企业(未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企业)做补充说明:需提供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并提供承诺。
2、标段二监理招标技术招标文件中,3.4信誉要求其他要求中拟派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持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1人,其中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人员不得少于1人,与前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保持一致。
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因本澄清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故开标时间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大理供电局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