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资金、省民政厅支持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医院东院旧。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23719.34㎡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140㎡,新建地下建筑面积4320㎡,改建地上建筑面积16873.42㎡,改建地下建筑面积1385.92㎡,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2.4投资估算:11213.3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省民政厅支持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规模中所含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25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后续服务: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不少于/个(1至3个)□/□/□/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192号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华宇新村华兴楼2单元201
邮 编:427000 邮 编:427000
联 系 人:刘主任、田主任 项目负责人:贺红亮
电 话:****** 电 话:0744-******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