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2026年再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5-02-21 16:57:43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03-14 09:00:00
延期开标时理由: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编制完成再评估迎检材料并报送国家林草局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50%;协助完成联合国专家现场评估验收工作后7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20%。 现更正为: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编制完成再评估迎检材料并报送国家林草局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50%;公园正式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执行局再评估结果,获“绿牌”通知后7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 20%。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 6.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标识牌文字内容及设计符合要求。 7.制定技术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技术路线、方法、组织措施等。 8.制定质控方案。 现更正为: 6.至少5名技术人员(其中1名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驻场工作。 7.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标识牌文字内容及设计符合要求。 8.制定技术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技术路线、方法、组织措施等。 9.制定质控方案。 三、本项目名称以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2026年再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为准,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更改的,可不进行更改。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最新生成的答疑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不变。 本招标答疑及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答疑及补充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林业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2026年再评估技术服务项目补充通知(一)
延期开标时间:2025-03-14 09:00:00
******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邮编:42700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44-******/******
传真:/
发布时间:2025-02-24 16:16:56
附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2026年再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5-02-21 16:57:43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03-1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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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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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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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开标时间:2025-03-1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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