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62,716.44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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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雨水提升工程箱变维修增容服务 | 162,716.44 元 | 1(项) | 162,716.44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8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 (一)交付时间:施工工期暂定为15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1.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2.本项目供应商的网上报价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报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后经采购人确认验收成果后 30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全款发票后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雨水提升工程箱变维修增容服务-竞采文件(7.23定稿).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