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雯赫 联系电话:151XXXX8492
授权委托人:陈兴国 联系电话:151XXXX8492
邮编:11000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7号(4-13)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J1-990524-GLSZ)”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7日11:00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教育局,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的开水器底座、开水桶,该标的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的高压锅,该标的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消毒柜,提供的该标的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质疑事项4: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连卷袋.食品袋、保鲜膜,该标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投标文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我公司认为此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应为废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希望尽快给予我公司书面回复。如果回复不满意,我公司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将保留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三、质疑答复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成就得兴五金机械厂生产,在该委托生产关系中******有限公司生产,并且依法取得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证书编号:鲁XK01-302-00510,有效期至2028年2月21日。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
经核查,中标商提供的高压锅不属于特种设备。因为在特种设备目录中,对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产品(压力容器)有严格、明确的定义,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 16日取得了压力锅的生产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7日。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
******有限公司使用第************有限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卫消证字(2020)-05-第0005号,有效期限为2024年01月11日至2028年01月10日。在该委托生产关系中,各方权责明确,资质完整,此种模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明确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有限公司旗下的消毒柜系列产品,符合要求。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4的答复:
******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法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写明的产品名称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有效期至2027年8月9日。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4均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财政局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