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南极乡梅村行政村村里中心村项目结果公示
2025-11-26|
发包人 |
名称: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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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梅村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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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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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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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国市南极乡梅村行政村村里中心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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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GS-XE-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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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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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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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三铺村龙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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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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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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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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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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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吴梦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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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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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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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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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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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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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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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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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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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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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迎宾大道北侧、经四路西侧农贸大市场二期B1#127/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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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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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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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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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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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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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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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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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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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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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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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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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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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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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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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童辅大道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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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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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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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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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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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苏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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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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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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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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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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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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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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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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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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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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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已过期,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委员会无法确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个人签名处未签名,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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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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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工(发包人)、庾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发包人)、0563-******(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