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类似业绩调整如下: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此处业绩系指所投品牌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主体,业绩中需体现本项目采购设备中任意不少于1项。
2.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证明材料,以体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采购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无需回执,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卫生院
联系人:孔主任
******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
******卫生院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