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转让。截止到2025年5月12日,贷款本金5,969,000.00元,欠息957,496.53元,孳生利息4,239,813.25元,本息合计11,166,309.78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以主债务人自有房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保证人为战英、高薇、祝凯。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牲畜、家禽饲养、粮食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在已经停止经营。
抵押房产信息:①主债务人名下所有权证号6-******号房屋坐落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产权来源:变更,产别:有限责任制企业,建筑结构:砖平,设计用途:库房,面积111.34平米。②主债务人名下所有权证号6-******号房屋坐落双辽市红旗街******,产权来源:变更,产别:私营企业,建筑结构:框混,设计用途:厂房,面积1518.00平米。③主债务人名下所有权证号为6-******号房屋坐落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产权来源:自建,产别:私营企业,建筑结构:彩钢,设计用途:厂房,面积3030.00平米。④主债务人名下所有权证号为6-******号房屋坐落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产权来源:变更,产别:有限责任制企业,建筑结构:砖混,设计用途:办公,面积565.80平米。
抵押土地信息:主债务人名下双国用(2011)第******6号,双他项(2014)第820137号,土地面积7500平米,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是出让,坐落红旗街。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30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431-******;
张女士,电话0431-******。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A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