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号******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专业分包
2.2项目编号:HZJS公2025-023
2.3施工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4项目内容:庆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专业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2.5预算金额(或拦标价):685,545.00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甲方按照实际月进度预结算产值 60%支付月进度款,剩余尾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支付,留3%质保金
2.10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11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不得有失信被执行人(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不得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 ”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查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无行贿犯罪查询,如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方式及时间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9:00至2025年06月24日16:00(北京时间),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项目经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盟科涵舍2号2楼)获取文件,招标文件500.00元/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盟科涵舍 2 号 2 楼)。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盟科涵舍 2 号 2 楼)。
5.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Word/PDF)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盟科涵舍 2 号 2 楼)对未及时平台操作影响获取文件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
7.其他
7.1 对未及时操作平台影响获取文件或未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自行负责。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下方“下载中心 ”获取《新版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V1.2》,根据提示内容注册直至通过平台审核。
7.3 供应商可关注公众号:《智慧采购平台助手》了解相关投标指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利民街盛鑫家园小区四区西往东数第四门市
联系方式:郝工******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盟科涵舍2 号 2 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
电子邮箱:******
本公告存疑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9.其他费用
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 CG-******-03425)
3.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4.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