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湖湖滨酒店办公楼空调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湖湖滨酒店办公楼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沙湖湖滨酒店办公楼空调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60万元
4.最高限价:9.60万元
5.项目概况:主要为8台1.5匹挂式空调、8台5匹风管机采购供货、运输、安装、售后等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等材料。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采购、供货、安装,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质保期6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23日8:30至 2025年7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居委会七组阜宁中心商城6幢S109室,联系电话:******(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金沙湖管委会1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施陈路68号(C)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居委会七组阜宁中心商城6幢S109室
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总、朱工
电 话:******、******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