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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车、拖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车、拖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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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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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车、拖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5-24 2、项目名称: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车、拖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0,000.00元 最高限价:5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L******401 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车、拖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590000 590000 59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交通事故处理暂扣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暂扣场地、租赁及看管、拖车等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解密、二次报价等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2、收取标准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临颍县颍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苑世纪东城(东苑)1号楼1单元1209号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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