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清徐县东于镇东高白村307国道路南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利用原选煤厂厂房及设备分选加工焦化厂焦粉、焦末及除尘灰,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焦粉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存储废气由仓顶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时使用密闭螺旋输送器输送至打料池。焦末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库储存,车辆进出口设置密闭门,库内设置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生产时通过密闭溜槽输送至打料池。焦粉、焦末落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打料池上方设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存储于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车辆进出口设置密闭门,库内配套雾炮机进行局部喷雾抑尘。上述废气排放须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2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切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分选工艺废水经浓缩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东于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封闭设备间内,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侧、南侧、西侧)和4类(北侧)排放限值。 五、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洗车平台沉淀池污泥、尾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临时贮存、转移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