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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2025年度来凤县革勒车镇旧司镇小河村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来凤县】2025年度来凤县革勒车镇旧司镇小河村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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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1-26
招标文件下载
2025年度来凤县革勒车镇旧司镇小河村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F-202511FJ-******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革勒车镇、旧司镇小河村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区总面积12514.6485公顷,主要在革勒车镇和旧司镇小河村的1个社区和15个村,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整治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和美乡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导入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约定承担项目土地整治、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所有服务工作,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土地整治:查清土地界线和面积,全面了解该项目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出具测绘方案及相关成果文件;进行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为土地资产管理和使用提供依据。 2、勘察设计:勘察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查明、分析施工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为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整理和分析勘察数据,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出具勘察报告。设计部门根据项目内容、业主需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项目需求分析,制定设计方案并出具详细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布局、平面设计等所有需要的图纸。并做好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技术咨询与现场指导、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 3.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釆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施工: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 5.其他内容:(1)含本项目的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林地报批等所涉及的所有前置专题编制及报批,不另行计费。 (2)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交档资料等所有成果文件(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 6.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土地整治、勘察、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的外部沟通与协调均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8
  合同估算价:******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资质要求(1) (2) (3): (1)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具有① 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 ②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3.1.2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一级建造师或市政一级建造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土地整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土空间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4)施工负责人 :①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须配备的其他人员)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相应人员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保的承诺。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2020 年9 月至今承接过 1 项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4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应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中任意一项的工程总承包(EPC或F EPC)、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在上述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书面承诺函,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3.1.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根据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总项目负责人、土地******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5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27至2025-12-1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者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张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93号   代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隆时代商业中心三期E7-706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银行: ******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中心701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乔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
2025年11月26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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