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中心公车平台为满足各单位公务出行工作的需要,须采购80名驾驶员以及管理人员提供服务(服务人数按实际需要和到位人数为准)。
二、相关标准: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三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签三年;在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采购人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提前终止或调整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服务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
五、服务标准:(一)公务车辆调度与驾驶
负责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调度工作,安排派驻人员驾驶车辆,及时、准点、高效、安全完成服务单位公务出行。
(二)日常检查和送修管理
对驾驶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认真做好每日出行前例行检查,每月1次的车辆详细检查工作,确保在用车辆完好率100%。建立车辆检查和送修制度,编制《车辆检查登记表》(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检查人签字等事项),及时按制度流程做好定程保养和维修的提醒、送修工作。
(三)日常保险年检管理
按期有序提前规划,配合采购人做好所有公务车辆的保险年检年审工作,不得出现车辆迟检漏检现象。
(四)日常保洁管理
建立车辆保洁工作制度,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每次车辆回场及时擦拭保洁,对车辆内部垃圾杂物进行清洁整理。至少每星期对所有车辆内外清洗 1次。
(五)车辆指定停放
执行完公务车辆任务后,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区),非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天必须保证车辆按指定停车区域进行停放,落实相关制度,由专人负责查验。
(六)车辆档案台账管理
所驾驶的公务车辆档案和日常工作台登记账管理工作。建立“一车一档”的车辆档案台账管理制度,负责公务用车加油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并及时将车辆有关数据(含调度、行驶里程、加油、修理、维修等)录入。
六、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公务用车服务外包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七、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