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江阳区米溪沟河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X-CG******。
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米溪沟河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79,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泸州市江阳区米溪沟河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2为本项目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7.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本项目禁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文档形式发送相关报名资料到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
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报名登记表1124.doc。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4楼1403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4楼1403号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地址:******学院西路 297 ******服务中心8楼808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