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宝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702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25〕45 号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县级自筹,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河湖系统治理,分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包括鸟语湖、幸福湖连通工程,宝石河东泉屯生态连通改造工程,大梨树沟生态连通改造工程;河湖堤岸改造工程,包括引挠入宝连通渠及幸福干渠生态化改造工程,堤岸生态化治理工程;河湖水域空间保护工程,主要为宝石河小城子镇高架桥下游河道地貌形态修复工程。管护能力提升,分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程,包括管理范围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布设;智慧监管设施工程。流域区域发展支撑,分为鸟语湖升级改造工程;幸福湖提质改造工程;宝石河露营基地景观建设工程;冰雪文化建设工程等。
2.2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金额的100%(设计:财政评审金额的100%;施工:财政评审金额的100%)。
2.3建设地点:宝清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518日历天,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 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及为其服务的相关勘测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工程设计、征占地综合勘测设计、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测绘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水安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水安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施工负责人可兼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6月-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路径:(******/),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6月-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3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水务局
联系人:卜先生
电 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 5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君康大厦公寓楼 1616 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