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价公告
因[POWERCHINA-0113-250210]中国电建市政公司北方公司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需要,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7月29日(星期二)17 :00前报名并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启。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沸石滤料 | 5-10mm | 吨 | 1950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2轮报价方式,响应人响应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竞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第二轮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2、交货期:自买方要求供货之日起5天内完成供货。
3、交货地点: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沸石滤料孔隙率检测满足城镇建设标准《水处理用人工陶粒滤料》(CJ/T 299-2008),堆积密度检测满足城镇建设标准《水处理用滤料》(CJ/T 43-2005)执行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5、质保期:货物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应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响应人或代理商应具有类似石料供货业绩,且2022年至今新签的类似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响应人自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竞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7、响应文件: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授权书。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货物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文件。
(4)所提供资料均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竞价响应文件。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竞价有效期为60天。当响应人响应税率不一致时,按经评审的税前价进行评审。
9、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9.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单位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价采购文件。如遇到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电话:010-******。报名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获取竞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9.2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下载竞价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竞价采购文件。
9.3 竞价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9.4 响应担保
******银行保函
(2)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整(壹拾万元整)。
******************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4)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启前将保函原件邮寄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滨河南路小九烤鱼二层,收件人:张鹏飞,******;
(5)响应人没有按照竞价价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
10、其他要求
1)待成交公示期后,买方将与卖方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的单价与报价一致。
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付款方式,我方付款方式如下:
******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②先货后款,以买方、监理进场检验合格的材料数量为结算数量,若验收材料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正规合法增值税发票(一票制),交买方财务挂账,买方凭单据于结算后180天内支付累计货款的20%,待结算材料检验批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买方凭签字单于结算后180天内支付累计货款的90%,5%作为履约保证金,卖方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买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28个日历天内,买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进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无质量问
题支付。
三、评审办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未在规定时间上传二轮报价的或二轮报价无效的取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除采购人有补充要求外,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无正当理由的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若出现,则取同一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竞价供应商不接受的,本次报价将被否决。
6、推荐方式采用首备选式。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
邮 编:300392
项目联系人:张鹏飞
电 话:******
******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邮 编:300392
联 系 人:卢方远
电 话:******
电子邮箱:******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