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区黄梅港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答疑补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1、履约保证金,须知前附表和合同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履约保证金,须知前附表和合同为一致,详见招标文件第15页、第71页;
问2、进度款和结算款约定不明,请明确具体信息?
回复: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现补充为: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湘建建 (2022)207 号)文件规定。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按规定在结算后30 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本答疑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答疑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有不一致处,应以本答疑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新区孔家垄路99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2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王纯(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