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桑园路郎溪县祥和小区东南侧 |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郎溪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
|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9座公跨铁桥隐患整治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5072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中大道 |
|
|
投标报价:******.26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2.00分 |
|
|
项目负责人:欧阳德文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赣************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双桥扩孔项目二次 2.S212隆永线K1 641潭榄桥改建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双桥扩孔项目二次 2.S212隆永线K1 641潭榄桥改建工程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396号5号楼 |
|
|
投标报价:******.88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1.56分 |
|
|
项目负责人:门光誉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宁************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世纪大道公铁立交桥维修改造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宁夏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和固原片区高速公路部分桥梁维修工程施工B组第1标段 2.宁夏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磐能路8号 |
|
|
投标报价:******.62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78.96分 |
|
|
项目负责人:杨锋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苏************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沪渝高速公路安家堡大桥跨铁路段箱梁维修养护施工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4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2、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项目总工未提供社保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